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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房屋買賣的秘密與誤區

聖誕新年和中國農歷春節的假期已經過去,澳洲的物業拍賣市場又重新回歸了正軌。

不管你是買家還是買家,也無論你是老手還是新手,在物業市場上,都需要嚴格遵守這裡的規則。對剛剛有能力負擔得起自己第一套住房的年輕人來說,了解買賣規則,可以讓你少走彎路,避免上當受騙,而如果你是物業投資的行家裡手,這篇文章也可以給你提醒,看看自己是不是因為過於自信而忽略掉了某些可能讓你“大意失荊州”的定時炸彈。

私人協議

在澳洲,大多數物業都是通過私人協議(Private Exchange)的形式完成交易的,在這種模式裡,賣方一般都會在物業中介的幫助之下,通過考慮市場的接受能力,設定一個能讓自己滿意的價格,再與有意的買家通過溝通和“討價還價”完成交易。

Malcolm Gunning是新州物業協會(REINSW,Real Estate Institute of New SouthWales)的主席,他表示賣家在設定這個價格的時候,應該比市場價稍微高出一點,留出一定的空間供雙方商討。Gunning 說:“在大多數情況下,買家的出價不會比你開出的要價更高,而且私人協議的物業買賣中不會有像拍賣時那麼激烈的競爭,所以賣家要做好成交價比自己的開價更低的心理准備。”

當買賣雙方就價格和協議達成一致之後,就可以簽訂買賣協議了。這個時候,買方一般來說都會先交10%的定金,然後有一段時間的“猶豫期”(Cooling-Period,又稱“冷靜期”),這段時間內,買家可以對彼此和物業進行法務、財務和質量等方面的進一步檢查。如果出於自身原因,買家不想購買這所物業了,那麼他們也可以在這段時間內提出終止買賣的要求,不過一般來說他們需要損失一定份額的定金。猶豫期的長短和終止買賣時應付的金額在不同的州有所區別。

不過,新州法律協會(Law Society of NewSouth Wales)的物業法務專家Richard Harvey指出,近些年來,在私人協議物業買賣中,賣方要求取消猶豫期的做法越來越多了。他說:“很多賣家都要求買家在確定購買的時候就放棄猶豫期,所以作為買家,你必須在決定之前就做好充分的功課,看好物業的所有方面,取得足夠的法律建議,並確保自己的財務狀況。”

接下來,在買方確認了購房條款之後,就可以把合同轉給自己的法律顧問了,一般來說,這個法律顧問可以是你的房屋中介,但事務律師(Solicitor)或過戶律師(Conveyancer)可以根據合同中的具體條款給出更有針對性的建議。

Gunning也提醒買家們說:“有時人們會迫於其他買家的壓力,被迫草率簽下協議,但無論如何,你在買房的時候都要提出先交定金,然後要求至少24小時的盡職調查(Due Diligence),只要有一天的時間,律師就能幫你發現你自己察覺不到的問題。”
在拍賣不多的時候,仍有很多物業可以用這種方式進行買賣。


Published on 2017-03-17 09:54:26
(文章來自) Article From: http://www.powerapple.com/news/ge-di-jian-xun/2017/2/16/28257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