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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國版權奇案 抄襲房屋外觀 "山寨屋"獲利頗豐

多倫多市Forest Hill社區的一名居民,聲稱她家專門請人設計的獨特外觀豪宅,被附近的鄰居抄襲,以致自家物業的獨特性全失,數百萬元的價值大跌,而對方卻通過翻炒"山寨屋"獲利。豪宅屋主以房屋外觀版權受侵害為由向法庭興訟,索取總共250萬元的賠償。

這座據稱外形被人"抄襲"的大屋,位於巴特士街(Bathurst St.)夾艾靈頓路(Eglinton Av.)地區的Strathearn Rd.,是一個面積達8000多平方呎的大宅。藏身在高大的樹木後面,從外面經過的路人如果不留心,可能都不會注意到這座大宅比周邊的房屋要氣派得多。大宅8000呎 "山寨屋"3000呎

該屋的屋主查內克(Jason Chapnik)聲稱,在距離自家約1公裡外的Vesta Dr.,有一所房子重新裝修過後,其外觀上變得和自己的豪宅非常相像,這嚴重侵害了自家房屋設計的知識產權。

那座被形容為"山寨版"的房子,是一間位於Vesta Dr.街角約3000平方呎的獨立屋。與周圍的房屋相比,該屋的外觀上的確有著古舊歐式房屋的韻味。但旁人乍看,也未必能認出此屋與1公裡外的大屋"如出一轍"。

被告包括裝修公司 地產經紀

根據土地交易紀錄,"山寨屋"於2013年5月由答辯人克申布拉特(Barbara Ann Kirshenblatt)以160萬元的價格購入,2015年2月以360萬元的價格售出。減去房屋翻建和交易的費用,克申布拉特獲利也接近200萬元。

在豪宅屋主查內克看來,這間"山寨屋"就是抄襲了自家豪宅的外觀,才價值大增,讓翻建新屋的炒家克申布拉特獲得暴利。與此同時,自家的大宅原本靠其房屋外觀的獨特性,成為當地最著名和最受尊敬的房屋之一,現在卻因這間"山寨屋"而房屋價值大跌。

查內克於是憤然將克申布拉特告上法庭,同時控告的,還有被告人身為地產發展商的丈夫,以及作為建築師的姐夫。

此外,由於該"山寨屋"已經被轉手賣出,從這筆賣房交易中獲利的地產經紀、以及該屋的裝修承包商,也都一起被查內克控告。

磚石外牆煙囪藍色窗框設計相似

原告向法庭要求,被告賠償150萬元作為損害補償;2萬元作版權補償;100萬元作罰款,而且法庭還要下達強制令,改變"山寨屋"的外觀。官司打了3年,最後雙方終於同意庭外和解,和解的內容沒有向外披露。而被告始終否認有抄襲,稱自家房子采用的是已存在了數百年的"都鐸式"房屋外觀,而這一式樣不受版權保護。被告的律師唐森(Jeremy Lum-Danson)聲稱,他的客戶不承認有罪或有責任,他們真的相信他們沒有做錯。"對他們來說,房子看起來不是一樣。"

查內克於2006年以380萬元的價格,購入這座始建於1935年的大屋,並在一年後聘請設計師裡奇利(Gordon Ridgely)專門設計及翻建了該屋。雖然將面積4000呎增加到8000呎,在保持了原屋石頭外牆的基礎上,令房屋外觀顯得更有現代氣息。房屋的幾個主要特點在於,有著拱形門楣的棕色前門、灰色的磚石外牆,煙囪由磚石包圍,木質窗框被重新設計並塗成藍色。這幾點都被原告作為被告抄襲的證據。

房產價值評估機構在2016年對查內克豪宅的物業價值估價為580萬元。

查內克表示,為被告進行翻修工程的承包商曾在2014年5月找上門,表明自己正在附近建造房屋,而且還模仿查內克家豪宅的設計。

最明顯的"抄襲"就是那個藍色的木窗。查內克注意到這點後,隨即向被告發通知,要求對方停止侵權,但被告聲稱不會停止,查內克於是將對方告上法庭。

被告在辯護書中列舉了兩屋之間多項不同之處,包括屋檐、屋頂和外牆等等,兩間屋子在整體外觀、規模和背景下差異如此之大,對於路人來說很難將它們聯系起來。

被告還提交了一份1940年出版的《加拿大房屋與花園》雜志的復印件,上面有"都鐸式"風格的小屋設計圖樣。被告聲稱,他們當時的設計就是借鑒了這個風格。

最後雙方還是同意庭外和解,查內克通過其律師稱,為保護版權他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。目前的和解方案讓他們放心,知道今後此類事件不會再發生。


Published on 2017-10-09 10:02:46
(文章來自) Article From: http://www.powerapple.com/news/ge-di-jian-xun/2017/10/7/2982754.html